當前位置:網(wǎng)校排名 > 中華會計網(wǎng)校>2011年注會考試《經(jīng)濟法》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
(一)民事訴訟的概念與特征
特征:公權性(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);強制性;程序性。
(二)民事訴訟的重要原則
辯論原則;處分原則。
(三)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
合議制、回避制、公開審判制、兩審終審制
(四)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條件
?、?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;
?、?有明確的被告;
?、?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?、?屬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圍和管轄;
?、?當事人沒有約定由仲裁機構裁決的協(xié)議;
?、?當事人沒有就同一事實、同一訴訟標的再行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(五)法院的判決與裁定
區(qū)別:①判決解決的是案件的實體問題,是對當事人的實體爭議和請求作出的結(jié)論;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。
?、诓枚òl(fā)生于訴訟的各個階段,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個裁定;判決在案件審理終結(jié)時作出,一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只有一個判決。
?、鄄枚梢圆扇嫘问?,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;但判決只能采用書面形式。
④除“不予受理、對管轄權的異議、駁回起訴的裁定”可以上訴外,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訴;一審判決可以上訴。
文章來源:中華會計網(wǎng)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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