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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濟南考區(qū)司法考試合格考生申請法律的公告
一、現(xiàn)場申請資格人員范圍
濟南考區(qū)2013年司法考試成績合格且非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的人員。
二、現(xiàn)場申請時間
為了方便考生進行資格申請,根據(jù)省司法廳的要求,對辦理時間進行如下安排:
1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0001—1500:12月16日。
2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1501—3000:12月17日。
3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3001—4500:12月18日。
4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4501—6000:12月19日。
5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6001—7500:12月20日。
6、準考證號最后四位7501—9000:12月23日。
7、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網(wǎng)上申請的考生:12月24日。
工作時間: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6:30。
三、現(xiàn)場申請地點
濟南市司法考試辦公室, 經(jīng)一路170號(經(jīng)一緯六高架橋往西約100米路南)。
參考線路:118路、9路、21路等公交車在經(jīng)一緯六路下車。
四、申請人應提交的材料
1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。
2、高等學校畢業(yè)證書原件,持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(學位)證書的,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。
3、網(wǎng)報同底板2寸(46mm×32mm)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(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,1張貼在報名表上,1張用于制作證書)。
五、事項說明
1、考生所提供的照片為了便于長期保存,必須使用沖洗版,不接收打印版。
2、申請材料原件經(jīng)審驗后復印留存,原件退回申請人。
3、資格申請人必須到現(xiàn)場提交申請材料,不得由他人代辦。
濟南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